老公公告儿媳心狠手辣:有了亲儿就对养子家暴

07.08.2015  16:05

  7旬老人告儿媳:有了亲子就对养子家暴长达10年

  四川新闻网达州8月7日讯(郑滨 记者张骥)“真的是上辈子作了孽,养了这样一个耙耳朵儿子,娶了这样一个心狠手辣的媳妇儿,10年来,对孙儿不是打就是骂,真的是害了我那可怜的孙儿。”日前,已年过七旬的老黄夫妇坐在达州市通川区法院碑庙法庭门口一把鼻涕一把泪,并一纸诉状将大儿媳妇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孙子黄勇和自己居住,大儿夫妇归还自己放在祖屋的粮食,并按月向抱养来的孙子支付抚养费、生活费和书学费。

   多年不育受刺激 夫妇合法抱养一男婴

  据了解,老黄夫妇是通川区碑庙镇人,共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黄立与媳妇吴琴于1991年登记结婚,但是婚后多年也怀不上孩子,辗转多家医院也查不出原因。1999年,黄立的弟弟结婚,婚后很快就有了小孩,这让吴琴大受刺激。于是,在外打工的夫妻两人经商量之后,打电话回家让父亲老黄在家为其抱养一个小孩。

  经多方打听,老黄终于在邻村为其抱养了一个男婴,取名黄勇,户口上在黄立夫妻俩的户口簿上。以后的每个月,黄立夫妇都打钱回家给孩子买奶粉,年末也会回家看看这个儿子,给他买衣服、买玩具、买吃的。

   喜迎亲生孩子 “不育夫妇”对养子家暴

  在2002年,事情发生了转折。原本以为不会生育的吴琴居然怀孕了,这让黄立夫妇非常高兴。2003年初,黄立和吴琴的儿子出生了。看看自己生的儿子,越看越可爱;再看看养子黄勇,却越看越生气。渐渐地,吴琴对黄勇不是打就是骂。

  可黄勇不懂母亲为何这般对待自己,有的只是沉默,沉默之后便是逃跑、躲藏,有时甚至几天几夜不回家。黄立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但对吴琴的行为从来不加制止,这种沉默让吴琴对黄勇的家暴变本加厉。

   为老小谋出路 老人替孙子告儿媳妇

  可老黄夫妇对媳妇的粗暴和野蛮很看不惯,偶尔说几句也会招来一阵谩骂。随着时间的推移,吴琴逐渐把对黄勇的厌恶也撒到了老黄夫妇身上,甚至把老黄祖屋的粮食锁起来,不让老黄夫妇和黄勇吃饭,还向黄勇索要这10多年来的抚养费。

  “我们吃点苦,受点累没关系,就是可怜了这孩子。都是我们害了这孩子,当初不该抱到这种家庭啊!”2015年3月,为了给孩子寻找一条出路,忍无可忍的老黄夫妇一纸诉状将吴琴夫妇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孙子黄勇和自己居住,黄立、吴琴夫妇归还自己放在祖屋的粮食,并按月向黄勇支付抚养费、生活费和书学费共700元。

   法官说:老子、儿子都该养 一个都不能少

  考虑到吴琴的嚣张跋扈,承办法官决定把庭审设在老黄祖屋前的坝子,并邀请了当地村社干部和村民旁听。

  “吴琴和黄立你们二人错有三:一是不该虐待未成年人。黄勇是你们夫妇二人合法收养的孩子,况且他还未满十八岁,《中法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未成年人。你们对黄勇的行为已经触及了法律的底线,可以依法追究你们的刑事责任;二是不该向黄勇索要抚养费。《中法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换句话说,抚养黄勇既是你的职责也是你的义务。三是不该虐待老人。《中法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侮辱、虐待老年人,作为子女依法对老年人承担赡养义务。”承办法官分析得句句在理,并表示黄琴夫妇的老人、儿子都该养,一个都不能少。

  黄琴夫妇听得心服口服。最终在承办法官和乡邻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黄勇自愿跟老黄夫妇一起生活,黄立、吴琴夫妇当场归还了老黄祖屋的钥匙,并承诺每月按时向黄勇支付抚养费、生活费和书学费共700元。

  (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