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经济区医疗和生育保险同城化政策落地钦州

15.01.2015  11:49

      北部湾经济区医疗和生育保险同城化政策落地钦州

      医保卡可在异地用 在家“住院”也能报销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钦州讯  (记者罗晓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医疗和生育保险同城化政策(下称“同城化政策”)于2015年起在钦州正式启动。政策调整主要涉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等4个领域。

        钦州医保卡可在其他城市就医购药

        2015年1月1日起,同城化政策在钦州正式实施,但由于现有网络系统信息更新,1月上旬仍执行旧的报销政策,待1月中旬相关系统完成更新,新政策可以完全落地。

        去年12月,南宁市率先“试水”同城化政策,今年起,钦州、北海、防城港、玉林、崇左等其他北部湾城市也将逐步落实相关政策,形成互联互通。

        钦州市社保局待遇发放部副主任韦积现说,伴随着同城化政策的实施,北部湾各市居民医保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目前部分城市信息平台已匹配成功,进行参数调试后,即可实现互联共享。

        “当几个城市的信息平台完全打通,钦州市民持医保卡可在北部湾其他城市就医或购药,非常方便。”韦积现说。

        久病卧床可在家“住院”

        相较钦州此前实施的医疗保险政策,“急诊留观”、“家庭病床”和“缴费脱钩”等新词在同城化政策中出现,这是其新增的项目或规定。

        急诊留观是指因病情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观察室进行的医疗。同城化政策中规定,如发生急诊留观的情况,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按住院医疗待遇规定比例报销。钦州此前实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中并没有这一报销项目。

        如果家中有久病卧床的老人,长期住院的话,家属两头跑,经济负担大,如果在家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又无处报销。同城化政策新增了“家庭病床”报销项目,对于这类久病卧床又适合在家治疗的病人,由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病床,经具备开设家庭病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可建立“家庭病床”,病人在家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待遇进行报销。目前,钦州地区家庭病床服务暂定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家庭病床科室及配备相关人员的医院开展,待条件成熟再扩大医院范围。

        “从今年起,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再也没有欠费停保说法了。”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同城化政策中规定: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缴费脱钩。也就是说,无论单位是否欠费,个人是否交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用,退休人员待遇都是保证的。工作人员笑称:“以前单位欠费,退休人员都是催缴的主力军,今年这种情况应该会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