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前宣传工作
06.05.2017 00:1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3月2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灵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一、开展教育培训活动。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集中对局全体干部职工、农贸市场开办者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发挥基层所的优势,在人口密集、流动量大的场所采取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展板等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平台做好宣传工作,形成立体宣传攻势,扩大宣传效果。本月上旬,已经制作专版宣传板报155张,下发到乡镇及各村委,为2017年7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实施做好准备。(陈善旭)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6.05.2017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