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国际商报》征订及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22.12.2014  10:16

桂商办发〔2014〕18号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厅直属企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由商务部主办的《国际商报》,是我国商务领域具有行业独占性和权威性的日报,宣传我国对外开放和商务政策,报道国内外商务新闻,介绍国内外经济和市场信息,宣传商务领域重点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商务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定媒体。新形势下,为贯彻落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商务部关于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精神,加强《国际商报》在 广西 地方宣传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商务工作信息的传导渠道,请各单位积极协助国际商报社做好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国际商报》广西记者站扩大本地区商务宣传

2014年4月,国际商报社广西记者站在南宁市正式成立。广西记者站是《国际商报》的派出机构,与广西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商务领域密切配合,全面宣传广西商务、经济发展成果。望各单位充分发挥广西记者站的平台优势,主动提供新闻线索和新闻稿件,积极开展本地区、本单位商务新闻宣传工作,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服务商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商务工作在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提高商务部门在广西重大决策中的贡献力和参谋水平。

二、积极协助国际商报社做好征订工作

2015年《国际商报》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更好服务读者,国际商报社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发起“订《国际商报》送海关数据”的公益活动,对订阅2015年《国际商报》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赠送28个国家的海关贸易数据。请各单位认真协助报社做好2015年度《国际商报》(邮发代号1-30)的征订工作。各市、县(区)商务局要加大《国际商报》在本地区内贸流通和外经贸企业(特别是商务部进出口备案企业和广交会参展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切实扩大《国际商报》在广西的订阅量。

三、建立健全我区商务系统宣传联络机制

请各单位积极推荐1名文字好、懂宣传、熟悉业务的骨干专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同时加入广西商务通讯群(Q群号为130711023),建立健全全区商务系统和国际商报社广西记者站的宣传联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广西商务新闻宣传的合力,共同开创广西商务新闻宣传新局面。

各单位新闻宣传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邮箱等)请于2014年12月12日前反馈我厅。联系人:自治区商务厅王新红,电话:0771-2211610,传真:0771-2211603,国际商报社广西记者站许锋利、马振国,电话:15277007678,18978845441。

特此通知。

 

附件:1.《国际商报》2015年目标发行数

2.“订《国际商报》送海关数据”活动简介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