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产业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

01.07.2015  14:05

 

桂商加贸发〔2015〕12号

 

 

各市商务局(委),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4〕899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区养老服务产业(包括家政和社区)发展状况,科学制定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厅将组织开展全区养老服务产业项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服务产业包含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集中养老服务业及养老服务支撑产业,此次统计工作重点为养老服务业的相关项目,辅以养老服务支撑产业或其它相关产业项目(具体分类请参考附件中的填报说明)。

二、请各相关单位加强项目统计的沟通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确保项目统计覆盖全面、数据真实。

三、请各市商务局(委)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广西养老服务产业项目统计表(电子版可在广西商务之窗门户网站下载)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我厅。

特此通知。

附件:广西养老服务产业项目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5年6月16日

 

(联系人:张振勇,电话:2211678;传真:5315637;邮箱:zhangzhenyong9516@163.com)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