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服务业项目调研的通知

14.05.2015  12:56

桂商建发〔2015〕9号

各市商务局(委):

根据自治区政府部署稳增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安排好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推动实施“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全区服务业项目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实地勘查项目建设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日程

2015年5月11日-14日

二、调研分组

调研分成7个工作组,分别由我厅业务处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具体安排:

(一)南宁组。

牵头处室:市场体系建设处,联络员:何国弟13877114019

(二)柳州、河池组。

牵头处室:市场秩序处,联络员:张春强  13978680623

(三)桂林、贺州组。

牵头处室: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联络员:郑学君13978880378

(四)梧州、玉林组。

牵头处室:流通业发展处,联络员:杨庆廷  13707881777

(五)北海、防城港、钦州组。

牵头处室:财务处,联络员:金克明  13707818972

(六)贵港、来宾组。

牵头处室:加工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联络员:张振勇  13517669818

(七)百色、崇左组。

牵头处室:市场运行处  联络员:谢雨帆  13877189123

三、调研内容及方式

实地调研全区撬动投资带动力强,前期工作基础完备,发展潜力较好,今年内见效的服务业项目建设培育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服务业重大项目。 各类重大市场建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冷库建设、物流配送体系等项目建设情况。

(二)服务业园区。 服务业集聚区、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总部基地和研发中心等建设培育情况。

(三)促消费活动。 各种展销会、美食节、购物节等大型促消费活动、“ 广西 特产行销全国活动”以及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重点展会情况;培育小微企业上限、个体户转企业的情况。

(四)电子商务。 淘宝电商、垂直电商、工业电商、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等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五)住宿餐饮。 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项目设施建设情况。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商务局(委)高度重视本次调研活动,安排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配合,并于5月6日前把姓名、联系方式告知各组联络员。

(二)请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2.开工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明(土地证或租赁合同)

4.项目规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5.贷款合同或已投入的大额资金情况

6.其他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各调研组联系。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