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服务业项目调研的通知
桂商建发〔2015〕9号
各市商务局(委):
根据自治区政府部署稳增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安排好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推动实施“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全区服务业项目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实地勘查项目建设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日程
2015年5月11日-14日
二、调研分组
调研分成7个工作组,分别由我厅业务处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具体安排:
(一)南宁组。
牵头处室:市场体系建设处,联络员:何国弟13877114019
(二)柳州、河池组。
牵头处室:市场秩序处,联络员:张春强 13978680623
(三)桂林、贺州组。
牵头处室: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联络员:郑学君13978880378
(四)梧州、玉林组。
牵头处室:流通业发展处,联络员:杨庆廷 13707881777
(五)北海、防城港、钦州组。
牵头处室:财务处,联络员:金克明 13707818972
(六)贵港、来宾组。
牵头处室:加工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联络员:张振勇 13517669818
(七)百色、崇左组。
牵头处室:市场运行处 联络员:谢雨帆 13877189123
三、调研内容及方式
实地调研全区撬动投资带动力强,前期工作基础完备,发展潜力较好,今年内见效的服务业项目建设培育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服务业重大项目。 各类重大市场建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冷库建设、物流配送体系等项目建设情况。
(二)服务业园区。 服务业集聚区、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总部基地和研发中心等建设培育情况。
(三)促消费活动。 各种展销会、美食节、购物节等大型促消费活动、“ 广西 特产行销全国活动”以及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重点展会情况;培育小微企业上限、个体户转企业的情况。
(四)电子商务。 淘宝电商、垂直电商、工业电商、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等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五)住宿餐饮。 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项目设施建设情况。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商务局(委)高度重视本次调研活动,安排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配合,并于5月6日前把姓名、联系方式告知各组联络员。
(二)请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2.开工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明(土地证或租赁合同)
4.项目规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5.贷款合同或已投入的大额资金情况
6.其他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各调研组联系。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