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者:他们从未远去 大爱长留人间
新华社合肥4月6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鲍晓菁)21岁的大学生刘涛(化名)和年仅7岁的女孩莹莹(化名)2日不幸因病去世,他们的亲属做出了同样的决定——器官捐献。
自2010年3月我国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截至今年3月28日,我国已累计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达1.65万例,捐献器官近4.65万个,4.6万余人重获生命。
让我们呼喊你们的名字
“他们在最美的年纪凋零,我们明白,这不是凋零,而是另一种绽放。清明节,让我们呼喊你们的名字,为你们祈福!”为了表达对刘涛和莹莹的追思,安徽省红十字会的官方微信上这样写道。
据记者了解,仅在今年清明节前一周,安徽省就有4名逝者捐出了他们的器官。
“他的父亲是主动提出捐献的。”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事业拓展部部长颜理海介绍,3月10日,安徽大学大三学生刘涛突发脑动脉瘤破裂,被紧急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抢救。20日,刘涛的父亲看到医院ICU门口张贴的器官捐献公益广告,随即找到医生,第一次提出捐献意愿。4月1日晚,刘涛病情再次加重,2日上午,刘涛的父母再次提出器官捐献的意愿,并在红十字会协调员的见证下办理了相关的手续,2日15时30分,刘涛的双肾、肝脏和眼角膜被摘取。
灵璧农家女孩莹莹在三岁半时被确诊为I型糖尿病。虽然辗转了多家医院治疗,但病情却一直未见好转。4月1日,在安徽省儿童医院住院治疗的莹莹病情恶化,呼吸骤停并引起缺血缺氧性脑病,被医生确诊为脑死亡。家人伤心之余,莹莹的爷爷却做出一个意外的决定:捐献孩子的器官和角膜,挽救他人的生命,让孩子的生命用另一种方式延续下去。近日,莹莹的肝脏和肾脏已被移植给三位患者,她的角膜也将让他人重见光明。
安徽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王剑锋介绍,因为正常衰老或慢性疾病死亡的患者的器官都已经衰竭,不能用于移植。所以器官移植者绝大多数是意外事故或突发性疾病,他们的亲属在骤然而至的沉重打击下,面对还有心跳呼吸的患者,需要极大的勇气才能做出捐献决定,甚至有不少亲属主动提出捐献逝者器官的,这种大爱令他们十分感动和敬佩。
器官捐献手术非常庄重、肃穆,以示对捐献者的尊重和敬意:手术之前,所有在场人员会向捐献者鞠躬、默哀。手术之后,医务人员会精心整理逝者仪容,在场人员再次向捐献者鞠躬、默哀,最后再将遗体转交给家属。
传递“生命的礼物”
今年清明前夕,家住安徽长丰县的李志特地赶去参加了一场追思缅怀器官捐献者的活动。原本身患尿毒症的他,去年五月由于宣城市一名器官捐献者的捐献而重获新生,经中国科大附一院肾移植团队精心手术和治疗后,目前已经正常上班。
“我不知道体内的肾脏来自具体哪个人,只知道捐献者来自安徽宣城,我非常想去看看他生活过的地方。”李志说,面对这份“生命的礼物”,他一直怀有感恩的心。2017年8月,他的一个亲戚因交通意外导致脑死亡,他和整个家族在第一时间想到了捐献器官。在李志的劝说下,亲属捐献了逝者的肝脏、一对肾脏和一对角膜,又成功地挽救了5个家庭。2018年4月,李志自己也加入了器官捐献的队伍,成为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第289570位器官捐献志愿者。
“由于器官捐献是‘双盲’的,即受捐者和捐献者互相不知道对方身份,受捐人往往也用实际行动回报着这份大爱。”中科大附一院器官捐献与移植中心主任姚自勤说,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参与其中,社会各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支持器官捐献事业,不断上演着接力爱、分享爱、延续爱的感人故事,使得越来越多与死亡抗争的人能够获得“生命的礼物”。
“你的生命与他人相融”
“你虽然走了,但是你生命的一部分还活着,与很多人相融。总让我感觉你还没有离开我们,或许有一天,我们还能再相见。”这是在今年清明节器官捐献者缅怀诵读会上,安徽省首例肺脏捐献者的姐姐毕庆香写给妹妹的追思信。
4月2日深夜,莹莹爷爷在手术室门口,抚摸着孙女稚嫩的小脸,不停地说:“不要怕啊,爷爷送你走啊。”
“孩子还太小了,我们实在是舍不得她什么也没留下,所以把器官捐给别人,让她在别人身上活着。”莹莹爷爷含着泪告诉记者,他们最想知道的不是孩子的器官捐给了谁,而是受捐者的手术有没有成功,“如果移植成功了,别人健康了,也算替孩子积德,让她下辈子没病没灾、快快乐乐地生活。”
“这是很多捐献者亲属的心声。”王剑锋说,很多捐献者亲属都表示,虽然不知道器官是捐给了具体哪个人,但是非常渴望了解受捐者是否重获健康,体内的器官是否正常运转。对于他们来说,仿佛亲人未曾走远,这是他们悲痛之后最大的安慰。
“曾有捐献者的母亲收到红会转交的女儿器官受体的心跳录音和心电图,当场泪如雨下。也有受捐人积极投入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去世后又捐出了角膜。”王剑锋说,“这不仅代表着生命之光未曾熄灭,也代表着大爱精神的传递。”
【 编辑:潘晓明 作者:鲍晓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