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着力“四个围绕”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07.02.2015  12:47

  武鸣县注重健全和完善党纪法规,用法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反腐倡廉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围绕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注重经验积累和总结分析,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总结提升为制度规范,制定了《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结一联五”制度的实施意见》、《武鸣县公务接待工作暂行规定》、《党员干部不正之风问责办法》、《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约谈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二是围绕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从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着眼,制定《县直单位干部管理监督实施办法》、《乡镇干部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干部行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三是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监督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推行权力公开透明作为关键环节,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公示岗位风险、公布防控措施,全县各单位梳理出14091个廉政风险点,制定15982条防范措施,建立129项各类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制度,强化了各单位的防范风险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

  四是围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立基层纪委向县纪委报告重要工作事项的制度,落实述职述廉、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纪委工作的检查、指导,统筹抓好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问责了两名有关部门责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