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四举措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05.04.2016  16:30

  近期,桂林市对全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全面验收。根据验收结果,2015年桂林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市县两级扶贫、财政部门的配合下,基本完成了年度项目计划内容,进度较慢的县(区)完成任务也在年度计划的90%以上,其中完成任务较好的是全州县、灵川县、兴安县、阳朔县、恭城县和临桂区。同时,各县(区)对资金管理严格,报账手续符合规定要求,截至2016年3月11日,除永福县和雁山区外,其他各县(区)报账率均在93%以上,其中全州县、兴安县、阳朔县、恭城县和临桂区报账率为100%。该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为确保扶贫项目顺利实施,各县(区)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扶贫、财政、农业、畜牧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扶贫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各项目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建设管理。 

   二是注重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 各县(区)按照县域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以贫困村农民增收致富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为突破口,注重产业的发展潜力和增收效益,对农业产业扶贫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三是大力培植发展专业合作。 各县(区)积极引导农户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统一化市场销售,有力地推动了产业发展。如阳朔县黑山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平台和纽带作用,为参加合作组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养殖技术、管理、销售、分红等服务,把广大分散的农户紧密连接起来,带动农民增收。 

   四是透明项目运作,接受群众监督。 各县(区)严格按规定将项目计划及资金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如补助资金项目需经乡镇政府、村委会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并造册在村委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再从银行直补到农户帐户上,受益农户花名册也必须上墙公示。所有项目都能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其中全州县、兴安县、平乐县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齐全。 

     

报送单位:桂林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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