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范水利工程质监档案
21.07.2015 13:22
本文来源: 档案局
《办法》指出,水利质量监督档案是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质量监督档案工作是水利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应与质量监督工作实行同步管理,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办法》还指出,质量监督归档文件应纳入质量监督机构档案全宗,按专业档案进行分类管理,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整理。
《办法》要求,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应做好反映质量监督工作重要节点、重大事件或成果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质量监督电子文件的管理,并按要求做好归档工作。《办法》还编制了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整理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的印发将规范水利质监档案的管理,促进水利质监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有利于发挥水利质监工作对水利工程的监督指导作用,有利于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5年7月20日总第2788期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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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7.2015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