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四招”加强和规范使用社会保险基金

20.09.2015  14:37

  为加强社保基金监管,马山县从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使用社保基金,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重征缴。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监管,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的有关规定,严防少核漏核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社会保险费流失的情况发生。

  二是抓支出。强化基金支出管理,县社保经办机构在支付每一笔资金时,先由用款机构提出用款计划和用途,报经办机构负责人审批,再报财政局社保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真正做到每笔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都逐级把关、层层审核、专款专用。

  三是严管理。通过建章立制,把业务控制制度贯穿于业务操作流程之间,形成了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有效堵塞了社保基金“跑、冒、滴、漏”。

  四是细操作。坚持阳光经办,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窗口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增设前台引导服务设施设备;在业务经办大厅显要位置放置办理流程标识牌,详细告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各险种的政策依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责任、投诉电话等内容,切实提升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截至目前,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4.28亿元,受益人数达1349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