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2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行动

10.12.2015  04:14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安委会决定于2015年12月在全区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行动着重,各地及各部门要重点检查是否实现了“五级五覆盖”和规模以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督促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建立了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档案;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实行了政府挂牌督办,并协调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防范措施。各地及各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存在的问题与隐患的督促整改和采取了特殊监管措施。

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方式包括企业全面自查、行业管理部门重点督查、自治区重点抽查三个方面。各地组织本地区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发现的所有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责任单位)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验收销号;市、县政府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重大事故隐患(含市、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100%复查,核查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停产或关闭是否到位;自治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查方案,组织对监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所有发现隐患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与验收销号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自治区安委办组织督查组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各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和关闭取缔企业总数的30%进行抽查;对2015年8月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发现的所有隐患(企业隐患清单可见《关于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对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和国务院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等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