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检察院集中开展回访活动 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11.11.2015  10:34

  广西检察网11月1日讯(通讯员吴平)近日,兴宁区检察院对2014年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处理决定案件中的10多名涉罪未成年人,集中开展了“家访”式回访考察活动。 

  该院未检科干警逐户来到涉罪未成年人家中走访,通过面对面与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并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发案原因,同步进行法制教育,引导、鼓励他们吸取教训,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这是该院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针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回访、帮教,详细记录回访情况,实行一人一档,建立“回访档案”,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由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的检察官对其进行心理辅导,最大限度减少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扫清路障。2012年以来,该院共帮助29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学校和社会。 

  (作者单位:兴宁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