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因焚烧秸秆被点名 沈阳:烧秸秆或担刑责

20.10.2015  11:57

  10月18日,环境保护部通报,秋季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因焚烧秸秆辽宁被点名通报。其中,辽宁成为秸秆焚烧火点强度即平均每千公顷耕地面积火点数排名全国第一。

   辽宁焚烧秸秆被点名

  环境保护部媒体通报称,10月5日至17日,环保部卫星遥感巡查监测数据表明,20省区市共监测到疑似秸秆焚烧火点862个,比2014年同期增加54个,增幅为6.68%。从秸秆焚烧火点强度看,平均每千公顷耕地面积火点数排序为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辽宁、山西、山东、河南、吉林。

  最近一周(10月12日至17日),在全国范围内,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遥感巡查共监测到疑似秸秆焚烧火点324个,其中辽宁省92个,占到全国火点总数的31%。调研组赴辽宁调查结果显示,多处火点位于机场、高速公路和国道周边等禁烧区。

   农民焚烧秸秆图省事儿

  沈阳各地几乎每天都有焚烧秸杆现象,知情者透露,沈阳焚烧秸秆、烧荒等多发生于康平、辽中、新民、法库等郊区县农村。焚烧秸秆绝大多数是故意而为,只有小部分是乱扔烟头等无意引发的。

  许多农民对焚烧秸秆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过去还能当饲料和烧柴使用秸秆,现在已经用不上了,如果把它们拉回家费时费力又费钱,还不如一把火在田里烧了,这样还可以作为肥料使用。

   烧荒曾造成高速12车连撞

  因焚烧秸秆而引发的高速交通事故及交通封闭事件,沈阳公开报道的大事件就有三起。2008年2月28日14时许,京沈高速公路627公里(辽中路段)附近因有人烧荒造成视线不好,进而引发双向20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

  2010年4月8日12时45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方台镇王家村村民宋某和王某春耕前在自家承包地放火烧荒,恰巧遇风,燃烧的苞米秆借着风势越烧越旺,向高速公路附近迅速蔓延。一时间,高速公路的几条车道都被滚滚的浓烟笼罩,造成京沈高速公路沈阳方向621公里处引发12辆车连续相撞,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财产损失达200余万元。

  2014年3月18日13时许,龙某、关某组织多人在浑南区白塔镇上深村的沈阳飞越花卉基地花卉大棚北侧玉米地烧荒,进而引发火灾,造成61个大棚及棚内的花卉、物品不同程度烧毁。经评估,损失高达400余万元。因能见度低,丹阜高速沈阳方向K215附近高速公路杨千站、佟沟站、桃仙站、浑南新城东站沈阳方向入口暂时紧急封闭。

   沈阳禁焚行动已开始

  辽宁焚烧秸秆被通报后,各地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禁止焚烧行动。10月18日,沈阳市公安局召开会议专门就焚烧秸秆工作进行布置。目前,沈阳浑南、新民、法库、辽中、康平等城郊区县已会同相关部门展开治理禁止焚烧秸秆的专项行动。

  在人性化执法的同时,沈阳警方强调依法依规治理,日常巡查,终点监控,排查整理,对焚烧秸秆不听劝阻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沈阳已抽调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多个工作组,深入郊区县开展检查工作。

【 编辑:李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