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生因矛盾酿群殴致一死一伤 青少年犯罪需关注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韦仲达)3月18日,南宁市新阳路附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造成一死一伤。 4月1日,记者从西乡塘警方获悉,涉案的4名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学校与家长发现小孩出现异常行为时应及时沟通干预,必要时向警方报案,防止事态恶化。
据西乡塘办案民警介绍,案件中的当事女子罗某此前因事与辖区某校女生小梁发生矛盾,在3月18日下午,西乡塘公安分局新阳派出所民警在中尧路将正准备“干架”的双方人员拦截,当场缴获钢管等凶器。随后,双方被民警批评教育一番后分散离去。
然而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罗某与同伴等6人外出途经新阳路附近时,与一帮小青年“偶遇”。罗某看见小梁那边的人也混在这帮人中,以为对方因下午的事耿耿于怀,冲着自己跟同伴来,于是双方发生冲突,造成两名男子受伤。
案发后,罗某一方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不幸的是,其中一名16岁男子因胸部被捅伤,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大腿被捅伤的男子,经过治疗病情目前已经稳定。据悉,死者陈某是辖区某校8年级学生。
3月27日,办案民警在玉林市将6名嫌疑人抓获。其中,男子李某和谭某系玉林人,年龄都超过20岁,两人刚出狱不久,案发时都随身带有刀具;另一名嫌疑男子周某今年17岁,全州人;另外两名女子没有参与这起案件。
目前,罗某、李某、谭某和周某4人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刑事拘留,警方仍在对此案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此次参与这起案件的的双方人员,多数系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当事人罗某就是一个还未满15岁的辍学人员。据警方介绍,在事发前,学校就已经察觉到罗某经常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还把事情向其家长反映,但未能引起家长足够的重视。
民警提醒,学生间如发生矛盾应及时向学校和家长反映。有些小孩在父母面前是“乖乖”子女,背后却与学生样“格格不入”,这时需要学校和家长做好沟通交流,必要时应向警方报案,提前干预才能防止事态的恶化。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