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贩毒团伙太猖狂 四次从广西运毒到海南大肆卖

08.09.2015  11:57

  一个负责联系上家购毒,一个负责毒资管理,一个负责开车运毒,一个负责提供场所分包及贩毒,这个贩毒团伙四次从广西运毒到海南大肆出售,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3年2月至3月期间,王康显伙同杨玉先后四次开车至广西钦州购买海洛因带回海南,在海口、澄迈等地大肆贩卖。王康显主要负责联系上家购买毒品和联系下家贩卖毒品;杨玉主要负责毒资的管理,并为王康显运输毒品探路,如在途中遇有警察检查就立即电话通知王康显,并直接与下家联系贩卖部分毒品。两人每次从广西钦州购买海洛因带回海南后,均在林静群租住处进行拆板分包以便贩卖,林静群就负责为王康显、杨玉拆板分包及贩卖毒品提供场所便利并收取报酬,每次几百元不等。刘阳光主要负责开车走在前面,和杨玉一起为王康显运输毒品探路。

  2013年3月24日,王康显与上家联系约好购买毒品后,叫刘阳光租车同往广西钦州。次日王康显独自在某酒店地下停车场支付20万元现金购得两板海洛因后,直接开车回海南,并让杨玉、刘阳光开车在前探路,三人到海安码头后乘船回海口。3月27日凌晨5时许,船抵达海口秀英港时,公安民警在船上将三人抓获,当场缴获净重668.6克的海洛因及毒资16610元。同日9时许,公安民警将林静群抓获,并缴获一批毒品。据统计,王康显、杨玉贩卖、运输海洛因共计2055.8克;林静群贩卖海洛因共计1387.6328克、甲基苯丙胺共计35.4327克、氯胺酮共计29.8228克、咖啡因共计23.905克;刘阳光运输海洛因共计1387.2克。

  海口中院以王康显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玉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林静群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刘阳光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八万元。(胡坤坤 林菲)

  

编辑:杨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