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树砸坏小车园林局赔400元 车主认为"推脱责任"

19.01.2015  12:32

路树砸坏小车 园林局赔400元

车主认为是“推脱责任”,导致事情在网络发酵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记者黄必成

1月12日早上,一辆停放在来宾市北二路停车位上的小轿车,被一棵倒下的路树砸伤车前右侧大灯和部分发动机。这原本是一起简单的纠纷,后来随着网络发酵,众说纷纭,事情变得复杂起来。1月16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来宾市园林局方面希望能和车主坐下来“好好协商”。

车主认为园林局推脱责任

1月13日上午,网民“一只老猫”发帖反映,他的小轿车停放在来宾市北二路的路边停车位过夜。他12日早上去取车时,竟然发现一棵碗口粗的路树倒下,砸坏了小轿车的车前右侧大灯和部分发动机,让其损失惨重。他后来找到路树的管理者来宾市园林局的领导讨说法。可领导的态度让其心寒,称不是他们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路树倒下,他们不负责,要他去找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一只老猫”认为,公共区域的树木,本该就是园林部门管理。那些树木引发事故,管理部门应该负起管理责任,不应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当日下午,来宾市园林局跟帖回应称,12日早上,得知路树砸坏小轿车后,局里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对倒伏树木进行清理并施救被压车辆。经向车主了解情况,保险公司负责对车辆受损情况进行免费维修。经与车主沟通,并经车主同意,由园林局承担在车辆维修期间车主上下班的市内交通费用。“至于车主要求另行赔偿2000元,无政策依据。

两则帖子出现后,引起众多网民热议。部分网民认为,由于事发前下雨,树根泥土松软,导致路树倒下砸坏车子,这是不可抗力的原因,园林局不应该负责。另一部分网民贴出了相关案例,力挺车主向园林局索赔,认为园林局平常疏于对路树的管理,导致其留下安全隐患,这回出事应该负一定责任。

园林局希望双方坐下来协商

据了解,被砸坏的车子是一辆东风标致2008小轿车,车主是罗先生。

来宾市园林局副局长梁耀胜告诉记者,对于路树倒下砸坏车子之事,局里并没有推脱责任。12日早上,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初步判断是路树倾斜,“头重脚轻”,加上前几天下了几场大雨,根部泥土松软,才导致路树倒下砸坏车子。在现场,得知车子投有商业保险,保险公司负责免费修理车子。工作人员提出赔偿方案:鉴于车子在维修期间,车主上班出行不方便,园林局同意支付车主罗先生10天的交通费共400元。车主当场也同意。

梁耀胜说,可后来罗又向他提出,由于被砸坏的车前右侧两个大灯,是他花钱改装的,希望园林局额外赔偿两个大灯的改装费用2000元。梁当时回复称,局里可以赔偿改装大灯的差价,大约1000元,另一部分由保险公司支付。不过,这个方案需要局长同意。但是车主还坚持要2000元。到了次日,车主又打电话来,说由于车子出险,将导致他明年投保不再获得优惠价,这部分钱需要园林局负责。

梁说,希望能和车主坐下来好好协商,解决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