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鼓励夏季休"两天半大周末"
2013年10月4日,北京八达岭长城上人头攒动。黄金周制度的实行,使得民众休假出行时间过于集中,导致景区黄金周时间人满为患。新京报记者周岗峰 摄
新京报讯一度引发猜测的“2.5天弹性作息”终于水落石出。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在夏季可挪出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形成“2.5天大周末”为职工周末出游提供有利条件。
国办要求落实带薪年假鼓励错峰休假
针对当前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缓慢、旅游供需时空错配等问题。《意见》中提出进一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提出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意见》提到有条件的单位,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假创造条件,这一条备受关注。据介绍,这条意见并没有强制性,只是给有条件的企业或者单位提供一个灵活休假的新方式。“不仅能带动城市周边旅游也会辐射到高铁和航空覆盖的范围。”据国家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制定这条建议之初,相关专家对“0.5”天假期能带来的旅游产业影响,和分散集中休假游客压力做过分析。
“2.5天休假”只是鼓励不强制
该负责人透露,这三点有关休假的内容,是鼓励和引导,没有强制性,但对于带薪休假的落实,国务院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落实情况。《意见》中已经很明确地将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与落实带薪休假结合考虑,要求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各级政府要把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议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狠抓落实。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决策层已至少4次强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最新的表述就是在7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要求“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 对话
《意见》中有三条有关休假制度的创新意见,旅游主管部门牵头起草的产业促进意见却要提出有关休假的要求,是否“越俎代庖”?就此,新京报记者专访了参与起草《意见》的国家信息中心旅游规划研究中心主任石培华。
鼓励两天半假期与黄金周休假不矛盾
新京报:这次颁布的意见是由国家旅游局牵头起草,为何要提出带薪休假落实?
石培华:此次由国家旅游局牵头制定,体现国家对旅游业越来越重视。意见着重解决现阶段在旅游发展中一些瓶颈,比如带薪休假落实,所以加入了相关内容。
新京报:目前带薪休假落实存在哪些问题?
石培华: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统一休假安排,导致出游高峰的叠加,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也不符合个人的休假需求。这次也是想通过《意见》的出台,促进带薪休假的落实。国家对带薪休假是有法律的,《意见》中提到的鼓励以及推动的内容,与现行的黄金周和假日制度不矛盾。
新京报:假期落实的主责部门并不是国家旅游局,是否会影响《意见》的落实?
石培华:《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就是要有关部门集体推动这个事情,带薪休假不是一个部门更不是旅游部门单独可以做到位的。
各单位自定是否实行“2.5天周末”
新京报:挪出周五半天补充周末假期,这个方式有什么作用?
石培华:这个作用是促进错峰出游,在制定过程中,我们也考虑到其促进旅游产业的作用主要会带动城市周边旅游和乡村游这样的短途游,这也与国家的旅游发展战略合拍的。此外,现在的高铁、航空等交通方式越来越普及,半天的时间对高铁和航空覆盖的范围意义很大,会促使一些人错开高峰出游。
新京报:《意见》中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实行“2.5天周末”,这个“有条件”由谁来确定?
石培华:在符合国家相关劳动法规的前提下,各企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决定权是企业。这一条也有几个前提,一是利用夏季的工作特点,具备弹性工作条件的单位,基础是依法制定办法。
■ 专家说法
多年致力于假日研究的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昨天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意见》将进一步推动我国休假制度趋向合理化,摈弃对“黄金周”的迷恋。
在谈及“2.5天周末”时,蔡继明说,落实有严格前提,此外,政府公职人员不可能享受到这样的休假模式。
他说,第一个条件是在夏季执行,夏季有些单位会主动对职工作息做调整,这就为挪用周五下午打下了时间上的基础。此外,什么地方是有条件的,这要看单位本身是否有这样的需要,此外还要看企业成本和效率上能否接受。最重要的就是依法制定,也就是说在现有的劳动法规定,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0个小时这个线下,企业是可以自行决定的。
蔡继明认为,政府部门如服务性单位,是几乎没有可能享受到这样的弹性休息周末,因为财政供养的政府公职人员,其工作量考核是按照工作时间的。
■ 焦点
1 带薪休假为何落实难?
人社部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在人社部2015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带薪年休假制度施行7年多以来,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认真执行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带薪休假制度为何实施7年仍然难以落实?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认为,主要原因在企业缺乏落实积极性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企业追求利润,降低成本,同时休假后人员替补上的安排也会给生产带来一定的困难。”
郑东亮表示,劳动者自愿牺牲带薪休假的也不在少数。“许多劳动者出来赚钱,虽说带薪休假保证了一部分经济利益,但实际上还是会减少劳动者的收入。考虑到自己的收入,以及在企业的生存,许多劳动者都没有去争取这项权利。”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带薪休假落实难不应仅归咎于企业,现行的带薪休假制度也有不完善之处,没有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根据现在的规定,只有5、10、15天三个档次,工作八年、九年、十年的都是休10天。另外,对大型企业和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采取同样的尺度,既不便于操作,也没有分类考虑不同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制度的可实施性。”
2 谁来监督落实带薪休假?
今年,从国务院到人社部门,已至少五次公开提出要加强落实带薪休假。李忠也曾明确表示,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下一步要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那么,究竟谁来监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呢?此次,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地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其中,兰州“强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规定“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
人社部介绍,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一方面在于立法层面加以保障,另一方面就在于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监督。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障带薪休假制度,还在于各地抓紧出台细则,切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