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完成

24.09.2015  17:18
  记者日前从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获悉,2015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批准100个城市建设用地34121.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7793.04公顷,耕地19100.79公顷。从批准用地的情况看,今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量继续下降,主要使用存量用地的城市有所增加,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其中,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比去年减少了7623公顷、新增用地减少504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量减少2958公顷,分别下降17%、15.37%和13.4%。
    据耕地保护司负责人介绍,今年批准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的情况凸显了4方面特点:一是审批速度进一步加快。为加快用地审批,国土资源部建立了用地审批快速通道,进一步简化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审查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取得明显效果。符合条件的用地项目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较去年提前一个多月完成,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已于5月完成。
    二是用地总量和建设占用耕地量进一步减少。国土资源部立足大局找准工作定位,在全力做好稳增长、惠民生项目等用地保障的基础上,严控用地规模、严格保护耕地,通过核减规模偏大、超规定标准用地,促进存量土地的利用、不占或少占耕地。共核减了不合理用地2267.98公顷,其中耕地1057.04公顷,用地总量和建设占用耕地量进一步减少。
    三是用地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稳增长、惠民生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国土资源部今年通过细化措施,加强了对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和特殊政策支持力度,为铁路、水利等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节地挖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批准的建设用地中存量用地占比达到19.76%,有5个今年未申报新增用地的城市,主要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批准的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占17.0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14.67%、住宅用地占28.32%、其他用地占0.78%。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住房”用地达到8339.01公顷,占住宅用地的86.24%。
      四是明确责任,管放结合。按照“国家批规模、控结构,地方管项目、落用地”的原则,稳步改进和完善城市用地审批制度,在简化部层面审查内容、提高审查效率的同时,强化省级在审核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把关责任,进一步落实城市用地自主性和主体责任,要求严格执行规划和计划,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耕地“先补后占”,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到位。耕地保护司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跟踪督促各省(区、市)做好城市用地实施工作,保障城市建设合理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