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不留死角和盲区

06.09.2015  15:46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切实抓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中之重,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查,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查,一个岗位一个岗位地查,坚决不留死角和盲区。
    通知指出,全国安生全生产大检查正在全面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通知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工作方案是否有针对性、隐患排查是否存在盲点、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有遗漏、对问题和隐患是否做到“零容忍”、整改措施是否得到真落实等。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检查、全面督查,深挖细纠、查缺补漏,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重点做好“八查”:一是查清楚安全设施和运行情况;二是查清楚危险化学品申报情况;三是查清楚企业资质问题;四是查清楚储存管理情况;五是查清楚现场作业情况;六是查清楚规划问题;七是查清楚日常安全监管情况;八是查清楚应急预案情况。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执法责任和整改责任,每一项检查都要“签字画押”,切实做到深下去、严起来,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特别是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要从严从快查处,同时倒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查清规划、立项、设计、审批、建设、生产、运输、经营、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严肃追责。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制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追责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