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国土所废弃伙房占道14年 国土部门称不会拆除

15.02.2015  11:44

宜州

国土所废弃伙房占道14年

居民称国土所借地建房,理应还路于民;国土部门却称已取得合法手续,不会拆除

韦荣贵按手印的“说明”,承认当初“借地”属实。

伙房已经废弃多年,里面丢满了垃圾。

伙房占用了公共道路的一大半。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蓝锋  文/图

在河池宜州市安马乡国土所的后门有个占地50多平方米的伙房,虽然这个伙房已废弃不用,但这个临时建筑却占据了一半公共道路。附近居民对此意见很大,十余年坚持不懈地上访反映问题。2014年,上访的居民得知,伙房已于2005年取得合法手续。安马乡政府表示,当年的规划图已经找不见,不能认定国土所的伙房合不合法。宜州市国土局表示,伙房已经取得合法手续,不会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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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伙房

建在公共通道14年

2001年,安马乡国土所把伙房从国土所前门搬到后门,占用了后方街道的公共通道。当地居民覃志荣回忆说,当时国土所的说法是,临时伙房最多两三年就会拆除,所以周边的居民也就默许了。

然而,3年后,居民们发现这个临时搭建的伙房一直没有拆除的迹象。他们担忧通道不畅通,存在火灾隐患,于是从2005年开始,居民们就口头向国土所反映情况,希望国土所按照当初承诺拆除通道上的建筑物,还路于民。但几年时间过去,伙房依旧在。到了2014年,上访居民被告知:国土所建的伙房是合法的。

2月13日,南国早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覃志荣家门前搭起的伙房占地面积足有50多平方米,原本宽敞的公共道路被占去一大半,仅剩下3米多宽。

伙房一面依靠国土所办公大楼墙面作为墙体,另外三面侧是用耐火砖封起来的。房顶已经被人拆除,从居民家的窗台往“伙房”里看,屋子里一片狼藉,满地堆着建筑垃圾。居民们拉着卷尺量了量,道路本来有8.8米宽,但伙房就占用了5.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