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

30.06.2016  01:08

厅长、厅党组书记陈建军(前排右二)上台领奖
    6月27日,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南宁市青秀区、宾阳县,柳州市柳北区、柳南区、柳城县,桂林市全州县、荔浦县、灌阳县,玉林市博白县、陆川县,百色市靖西市、平果县等12个县(市、区)获“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陈建军带领自治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办、12县(市、区)政府领导参加了本次表彰活动。
    据悉,优秀组织奖是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的最高评价,本届全国仅有6个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获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由于对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周密组织而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土资源部的高度肯定。
    目前,我区共有19个县(市、区)获得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此举有力的提升了全区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