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土部和自治区通知精神 切实做好当前地灾防治工作

27.06.2017  05:14

6月25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紧急转发6月24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6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述两个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准备好有关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村屯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险情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和广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中心要与气象、水文部门密切联系,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加强群测群防体系检查,确保群测群防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置险情灾情。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中心)及各分站要密切配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应急值守,对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要及时派出技术人员开展调查,为政府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提供科学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