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国土资源局:部署汛期巡查 强化地灾防范

04.05.2015  11:51

      步入汛季地质灾害易发高峰时期,为全面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确保巡查工作不留死角,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定于4月初至10月底在全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探(采)矿区、人员集中区域以及群众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巡查、督查,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地质灾害巡查、督查工作由局班子分片包干、分组带队深入各乡(镇)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材料、实地抽查等方式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巡查工作基本内容及要求为: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各项防灾措施部署、监测人员上岗、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执行情况;工作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人员是否到位及群测群防体系是否够建立健全;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等各种工作制度是否制定,是否安排了专人值班,值班是否有记录,监测点上监测人员是否到岗到位,监测方法是否有效,监测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向受威胁群众发放了避险明白卡,是否向乡(镇)、村及有关单位发放了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避灾地点、撤离路线、撤离信号等措施是否落实;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及时上报并纳入监测范围,并按有关要求明确监测、预防责任、确定监测预防责任人,制定防灾、避灾方案;巡查中发现险情,是否按规定上报,是否提出和采取应急防治措施,组织人员撤离,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本次检查督查工作要求各工作组深入乡(镇)检查每月至少1次,深入自治区、市、县重点预防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隐患点进行现场实地检查汛期间不少于2处,并填写地质灾害巡查记录表和防灾预案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因不按要求履行其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影响或被县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防重特大地质灾害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