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检察院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救助刑事被害人

25.12.2015  23:47

  司法救助,在寒冬中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送上温暖 

  ——河池市金城江区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广西检察网12月25日讯(通讯员  韦小焕 覃义相)2015年12月24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黄明鹏参加发放仪式并讲话,河池市检察院、区政法委相关领导以及余金在、邓大山等六名受助群众参加了发放仪式。 

  为适当的救助因刑事案件导致家庭困难的被害人,有效的缓解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10月,该院根据中央政法委有关文件精神,依法设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自基金设立以来,向社会各届和爱心人士募集了近三万元的救助基金。同时,该项工作得到了党委和政府对该项工作的大力支持,财政部门拨付专款充实救助基金。该院严格落实有关财务制度,专款专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该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据悉,该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设立以来,共救助案件当事人或亲属21人,发放救助资金 20.1万元。其中,今年共救助案件当事人或亲属10人,发放救助金10.1万元。 

  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的生活困难,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制的温暖,既彰显党和政府的关怀,也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和有效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河池市金城江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