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转发 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汛期文物 抢救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文函〔2016〕906号)

27.07.2016  02:08

各设区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厅直属文博单位:

为了做好汛期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汛期文物抢救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物保函〔2016〕1217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汛期我区文物安全。

请各市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厅直属文博单位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相关文物、博物馆受灾情况、抢救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填写《汛期文博单位有关情况统计表》报自治区文物局。联系人:陶鹏,联系电话:0771-5639792,邮寄地址:南宁市思贤路38号广西文化厅后楼506室,邮编:530023,电子文件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 汛期文博单位有关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6年7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