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今年国庆节恰逢中秋节,两节期间食品购销两旺,外出就餐人数多,食物中毒事件易发多发。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让消费者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如下食品安全提示。
一、选购月饼等食品时,请到超市等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并仔细查看外观,预包装食品应当外包装密封完整,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齐全;散装食品应当有标签,且标注有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盛放食品的容器干净卫生。网购月饼应当查验并确认销售者的证件合法,食品在保质期内。食用月饼应当做到:“吃新莫久放,食用要适量”,建议搭配热饮食用,老人、小孩及体质较弱人群食用应适量。
二、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并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店面整洁,明厨亮灶,食品安全量化公示牌脸谱为“笑脸”“平脸”的餐饮单位就餐。野蘑菇、野蜂蜜、四季豆、木薯等易引发食物中毒,建议谨慎选择食用。
三、家庭聚餐时,食材采购应选择质量信誉有保障的超市或农贸市场,加工制作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具要清洗消毒,接触生食和熟食的容器要避免交叉污染,外购熟食及食品加工后超过两个小时食用的,需再次加热后再食用。农村集体聚餐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举办者或承办者应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消费者购物或外出就餐时,请主动索取并妥善保存发票等消费凭证,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餐后同时出现5人及以上有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的,除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外,还应迅速到附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恭祝广大消费者节日快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