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国税深化稽查扁平化管理改革成效显著
为有效解决税源分布结构与稽查人力资源配置结构不匹配问题,促进科学管理,提高稽查工作绩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一级稽查、分类分级稽查和“做强市局稽查局,调整优化县局稽查局职能”的要求,今年3月,南宁市国税稽查局正式启动税务稽查扁平化管理模式。“统一选案、交叉检查、集中审理、分级执行”的税务稽查扁平化管理模式,即在原有稽查局机构及层级关系、稽查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数量不变情况下,适当调整内部职能分配,减少管理层级,整合、优化稽查资源配置,充实一线稽查力量,推进稽查办案指挥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一级稽查格局,稽查工作绩效不断提升。截至8月31日,全市稽查部门共查补入库23742.51万元,同比增加3468.68万元,增长17.11 %。
一、以资源配置为契机,提高稽查核心业务能力。
调整内设机构。跨城区稽查局、县稽查局不再保留选案及审理机构,其选案和案件审理职能上收到市稽查局,由市稽查局统一负责全市范围内选案及案件审理工作。同时,将市局检查三科工作职责调整为发票打假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突出稽查部门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重心和打击力度。
优化人员配置。按内设机构数量不变原则,适当增加跨城区稽查局检查实施机构,原有选案及审理人员大部分充实到检查实施机构,将真正能查账人员优先配置到检查一线,在全市稽查总人数减少情况下,提高检查人员比例,保证检查力量不减少。
规范业务流程。制订稽查扁平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工作指南、稽查案件送审评价办法、委托协查工作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全市稽查系统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四环节工作进行重新定位,进一步明确稽查业务流程、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确保业务流转顺畅,稽查指挥高效,提高工作绩效。
二、以规范执法为重点,推进阳光稽查建设。
规范进户执法。集中加强统一选案职能,把住案源源头,理顺稽查与征管等部门横向协作联系,强化市局稽查局对各跨区、县局稽查局指导职能纵向联动,完善闭环式选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共取消多头重复检查24户次,稽查选案准确率100%;协查函按期回复率100%;涉案发票协查合规率100%。
分类简并取证。遵循合法、规范、简便与效率原则,进一步明确稽查各环节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优化稽查工作流程,简化取证要求,简并文书制作,努力打造“简化程序、规范取证、限时办案、动态监控”的扁平化管理目标。
强化执法监督。稽查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扁平化制度的研究,拓展深化扁平化制度的运用,不断完善稽查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今年上半年,在召开的全市某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上,向与会的117户企业做好廉政工作宣传,公布廉政监督电话。通过向纳税人宣传税务稽查廉政工作纪律,借助社会监督等形式,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机制。
三、以办案指挥体系为支撑,创新稽查管理手段。
推进稽查管理信息化。积极推进金税三期上线工作,选派业务骨干重点攻克金税三期与“扁平化”管理相配套结合的难点,对涉及稽查的61个工作流反复测试,解决金税三期系统上也能实施扁平化管理问题。
加大大要案办理力度。集约资源及人力物力,对稽查难点、重点问题集中攻关,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重点突破。截至8月31日,全市办理各类大案要案21件,查补税款3627.86万元。
提高电子查账系统运用。在对某行业专项检查中,通过电子查账系统进行数据分析,还原企业真实经营情况,掌握企业实际生产数据,抓住问题关键,共立案检查企业8户,督导企业自查47户,查补收入4546.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