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国税落实增值税免税政策 10个月为小微企业减负1.6亿元

20.10.2015  18:45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目前,该项政策将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桂林国税部门数据显示,从2014年11月申报期至2015年8月底,全市国税系统10个月共为5万多户企业减税1.63亿元。其中,为核定月销售额2-3万元企业减税3522万元。

  政策出台后,桂林市国家税务局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桂林市国税局第一时间采取国税门户网站发布、办税大厅发布和张贴公告、管理员上门告知、税收短信通知、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确保将优惠政策通知到每一户纳税人;简化免税手续工作,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不需要进行申请或办理备案手续,在次月纳税申报时,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即可。积极开展纳税辅导,开辟专门办税通道,在部分受影响企业较多的基层办税服务厅开辟绿色办税通道,提高办税效率。同时,通过各县(区)办税服务厅咨询服务台、税收QQ群、微信等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辅导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顺利申报纳税,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桂林市国税系统还同组织税源管理、纳税服务部门对小微企业进行全面走访,及时提醒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免税申报,确保税收政策受惠面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