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国资委在区属企业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24.01.2018  01:10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新企业经营体制机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国资委联合出台《自治区直属企业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对进一步深化我区国有企业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增加企业外部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指导意见》在总结北部湾银行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行长副行长人选和部分直属企业在控股子公司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参照部分央企和外省企业的做法,并结合自治区直属企业实际而形成的。文件分为六个部分16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分别对职业经理人范围、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和退出机制,职业经理人的考核评价,职业经理人的激励约束和组织保障等方面做了全面具体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