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用两年时间打造200个乡土特色示范村(图)

15.08.2015  21:14

广西拟用两年时间打造200个乡土特色示范村,对农民新建农房进行引导

凸显地域特色 不搞“涂脂抹粉”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徐庆成  通讯员  宁国用

8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经自治区政府同意,《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炉并施行。今年起至2017年,我区计划用两年时间,以现有建筑的乡土化改造、新建建筑物的乡土化引导、乡村环境要素的乡土化重构等为重点,打造15个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县、200个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村,以彰显“乡土、乡情、乡愁”

恭城邓扒新村特色民居。 自治区住建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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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乡土特色示范县村

“未来的示范村,将凸显民族风情浓郁、乡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方案》,2015~2017年,我区力争打造15个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县、200个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村,带动建成约2000个美丽宜居村庄、宜居社区。

哪些县、村有资格进入特色打造模式?

据悉,示范县的选取,主要考虑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城镇化示范县。每年选择3个左右的特色旅游名县和2个左右的城镇化示范县。示范区的选取,主要考虑“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重点区域、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漓江、西江、柳江、左右江、盘阳河等重要江河流域,以及贵广高铁、南广高铁和高等级公路等重要交通干线,每年推进1~2条线路的集中整治和示范建设。示范村的选取,则优先考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以及未列入示范县的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城镇化示范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等重要节点村落。

为了还原“乡土特色”,示范县建设总投资一般不低于800万元,示范村则不低于300万元。自治区本级将按每个示范县400万元、每个示范村15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此外,示范区内沿线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其建筑乡土化改造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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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村而异,就地取材

该负责人介绍,乡土特色建设,在改造方案上突出“保护、修缮、改造”。同时,按经济适用、美观宜居、舒适时尚的要求,引导农民按照标准图集和地域特色新建农房,凸显桂北、岭南、桂中、滨海、沿边等区域和民族地区的特色风格。

今后,我区将遵循村庄自然环境,因村而异进行建设。农民已经建好的存量房,将保留房屋原有墙体饰面,按照地域文化和民族特色适当改造,重在增加构件和元素,不搞千篇一律的“涂脂抹粉”,不搞“大拆大建”,确保改造后的农房与村庄整体风貌、自然环境和谐统一。

建设用材方面,就地取材。引导农民、农村建房使用本土化的新型墙材,形成广西特色的混凝土清水墙、砾岩烧结砖清水墙,减少以至替代外立面涂料、瓷砖等的使用,广泛采用毛竹、卵石、篱笆、废石材边角料、青石板、片石、三合土等本土材料。

方案》还要求加强环境修复,实现乡村景观特色化。在村庄现状格局、道路、绿化、水系、院落等基础上充实完善和进行修复性重建,尽量保持原有的格局。次干道和巷道等乡村道路尽量使用青石板、三合土、卵石等乡土建材,引导村民种植地方树种,保护古树名木,发展庭院经济,推广植物墙、边坡绿植、巷道绿廊、巷道挂篮和栅栏,以及微菜园、微田园、微果园建设,重塑乡村美景,延续村庄农耕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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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特色农房可获奖补

据介绍,建房无规划,导致农村“有新村无新貌”。今后,我区将构建县-乡镇-村委会-乡村4级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实行乡村规划建设许可制,先批后建,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与乡镇挂钩联系机制试点和农村建筑工匠领建试点。

今后,全区各地有关部门将引导农民按规划和要求改造建设农房。自治区、市、县(市、区)财政会安排一定的资金,在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框架内,对农户按规划和要求改造、建设的农房,给予差别化的奖补。对农户改造、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建筑特色鲜明的农房,给予较高档次的奖补。同时,住建部门对农房符合建设规划控制、建筑设计、建筑特色风貌等要求的规划设计作出评价,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以打造有韵味、有特点的村落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