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土地确权整乡颁证 象州百岁老人喜领"广西第1证"(1/9)
来宾市、象州县领导给百岁老人潘美莲送证上门。广西新闻网记者 陶媛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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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来宾7月17日讯(记者 陶媛)7月17日,来宾市象州县百丈乡百丈村101岁老人潘美莲拿着来宾市委副书记张亚楠递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笑得合不拢嘴。因行动不便,来宾市、县领导上门为老人颁证,该证也成为广西土地确权整乡颁证的第一本土地证。当日,来宾市象州县百丈乡举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整乡颁证仪式,共向辖7个村民委、48个自然村的村民颁发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5547户群众喜领2.56万亩土地的“身份证”。
同时,该县举行经营权抵押贷款签约暨罗秀糖厂土地托管中心百丈服务部揭牌仪式。邮储银行、农行、农合行3家银行分别与刚拿到土地证的3名农民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通过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来支持三农服务工作,使农村“沉睡”的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
在百丈乡土地流转中心,记者注意到,该乡全乡土地已全部完成航拍、实地勘测、入户调查和公示确认工作,并且设置有三个服务窗口为全乡的土地确权流转服务。
作为广西唯一的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整县推进试点县,被誉为“桂中粮仓”的象州县于2011年开始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过4年多来的实践和探索,象州县百丈乡成为全区全面完成土地确权整乡颁证的第一个乡镇。该县独创推行成立工作机构→收集整理二轮承包档案→获取耕地正射影像图→开展村组宣传和集中培训→外业勘界→入户调查→公示确认→登记发证→资料归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九步工作法”和“分类登记、搁置争议、群众作主、引导流转”的“十六字准则”,推动土地流转面积15万亩,占全县承包耕地的33%,高于全国同期8.8%的平均水平,促使小块合并开启规模化经营,农民在家门口实现了“致富梦”,为全区各县(市、区)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先行先试的有效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