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通知
28.05.2015 20:28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桂商党发〔2015〕6号
厅机关各党支部: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是新形势下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举措,对拓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通知》安排,经厅领导同意,我厅将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厅机关处级以下(含处级)在职党员。
二、主要任务
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困难,参加志愿服务,促进社区和谐。
三、组织报到
我厅的联系社区为南湖街道百花岭社区(南宁市云景路33号凤岭名园小区,新二中对面)。为便于统筹安排,协调有关工作,机关党委采取统一报到形式,将处级以下在职党员信息报至社区。报到时间为2015年5月下旬以前。
四、开展活动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要主动认领岗位,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评议。
报到的党员每人至少认领1个服务项目(或开展1次服务活动),通过面对面或网络技术等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有条件的党员可以与困难居民结成帮扶对子,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服务社区居民的过程中,要注意了解社情民意,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群众诉求。
五、加强领导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支部党员个人情况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支部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确保我厅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率,并取得成效。
特此通知。
中共 广西 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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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5.2015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