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妇联在邕联合召开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06.05.2015  15:24
 

 

4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妇联联合召开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自治区检察院设主会场,全区各市分院和基层检察院设分会场。自治区检察院及妇联内设部门负责人、获命名首批“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检察院领奖代表、南宁市城区妇联代表共10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及自治区妇联主席王革冰出席主会场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蒙永山主持会议。

据了解,2013年以来,全区已建立检察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岗”58个,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1804件,依法起诉犯罪分子2207人,追诉漏罪64个、漏犯89人,对21件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提出刑事抗诉,并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95份,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宣传活动1900余次,有效维护了全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崔智友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革冰主席强调,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是自治区检察院、妇联在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建设的重要载体,对推进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王革冰指出,全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启动“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检察院、妇联主动作为、创新思路、协同推进,明确了“一个组织机构、一套制度、一支队伍、一间办公室、一条热线、一套台账、一个维权宣传栏”的“七个一”创建标准及“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的“三优先”工作原则。在创岗工作中,检察院把“特殊保护、预防为先”的宗旨和严谨专业的职业要求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紧密结合,邀请妇联干部参与当地涉及妇女儿童重大案件讨论,充分听取妇联组织关于严惩针对妇女犯罪的建议与意见。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娘家人”善贴心、会关爱和与心理、教育人士联系广泛的优势特长,会同检察官与专业人士联动做好妇女儿童的心理疏导、救助、陪伴、安抚、调解等工作,联动维权,形成合力,实现了检察工作与妇女工作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实现了妇女儿童维权效果最优化,实现了检察事业与妇女事业的双赢发展。王革冰还要求,各地妇联、检察院要继续加强工作联动,着力建立“五联”工作模式,即“平台联建、信息联通、培训联动、普法联抓、关爱联帮”,通过“五联”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

 

 崔智友检察长要求,全区各级检察院要切实增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力争三年内实现全区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目标全覆盖。各级检察院要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认真履责,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组织的培训联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妇女儿童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崔智友还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与妇联等多单位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全区广大妇女儿童安居乐业以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上,南宁市妇联、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及博白县检察院分别代表妇联组织、检察机关就如何开展好“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做了典型发言,会议还对被命名为全区检察机关“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的21个单位进行授牌命名。会议结束后,参会妇联、检察院代表还参观了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妇女儿童维权岗”。

 

 


与会代表参观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妇女儿童维权岗

 

 

   

编辑: 何健 作者: 黄永壮 图:雷新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