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落实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度

13.10.2015  11:11

  广西检察网10月13日讯(通讯员  蒙振强)“谢谢检察官同志,谢谢你们及时帮我们解决了长期困扰在我和邻居间的宅基地纠纷。”近日,当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的老健华副检察长带领该院控申科相关人员来到该区广平镇开展调研时,该镇一陈姓老大爷拉着他的手感激地说。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职能,提高服务基层经济的、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工作满意度,提高检察干警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该院于近日制定了《院领导提升检察满意度联系各乡镇工作办法》。《办法》明确要求院领导要从推进法治龙圩建设的角度,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检察工作进基层、进农村等活动,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工作,让检察工作在群众中家喻户晓,让检察良好形象在群众中树起来。 

     

  《办法》还从完善巡回接访、涉检信访工作机制、首办责任制,以及检察干警进乡进村调研,包村大走访、集中法律咨询专项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据了解,该《办法》实施后,有效推进检察机关与基层政府工作部门的联动开展,执法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推动了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得到当地党委、人大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作者单位: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