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7月1日起在广西试行

04.07.2015  01:58

广西新闻网 南宁7月3日讯(通讯员 黄皓)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将于7月1日试行。这是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之后,出台的又一个方便纳税人、规范税务人的规范性文件。

合作规范》主要包括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5大方面内容32个具体合作事项,不仅实现了与现有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机衔接,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宽了空间。如在“联合办税服务”事项中,《合作规范》明确要求,国地税通过互设窗口、互派人员、互设自助办税设备等方式,统筹办税服务资源,联合提供办税服务。在联合开展税收调查中,《合作规范》明确要求,国税局、地税局要共同部署税收调查,共享调查信息和结果,做到纳税人一次填报、税务机关一次采集,这样可以避免纳税人重复接受调查、重复填报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

合作规范》的实施,也让税收执法更公平。如《合作规范》明确要求,在“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事项中,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统一执法尺度,在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下发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办法,并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对属于双方共同管理的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同一税收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一事不二罚”原则,以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随意性。

合作规范》同时还明确,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具体合作事项中进行创新。据悉,近年来,广西国地税部门尝试了多种合作方式和内容,亮点频现:如在纳税咨询合作方面,积极探索共建省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相互转接咨询电话。在维权服务合作方面,2011年4月,自治区地税局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建立了广西纳税人(省、市、县三级)权益维护中心,为纳税人提供了第三方涉税权益维护的新渠道。在纳税信用管理合作方面,2012年以来,自治区地税局联合自治区国税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了“税贷通”纳税信用融资服务业务,截至目前已有120多户中小企业获准约2亿元的“税贷通”银行贷款。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联合自治区国税局,开展了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统一指标采集口径,并将评价结果为A级的纳税人在双方门户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