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地税局长邀请检察官上法制课

24.07.2015  10:46

  广西检察网7月24讯(通讯员韦思思 罗宝强)“人生在世难百年,无论从政或从商,遵纪守法第一位,金钱女色切莫贪;一旦失足千苦恨,身败名裂悔也晚,平淡自在过日子,胜过地位与金钱......”这是7月23日上午都安瑶族自治县地税局局长黄仕鸿邀请该县检察院预防局局长韦肖引为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和19个乡(镇)税所“一把手”共70多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在两个小时的法制课上,韦局长通过对该县五年来检察机关查处的贿赂、渎职和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例进行剖析,以案说法,明晰了犯罪成因、犯罪手段、目前职务犯罪的新动向以及国家行政法规的新规定。如2007年6月1日实施的《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在这个《条例》实施之前,判缓刑的还可保留公职,现在判缓刑的被开除公职。同时,通过剖析在地税机关管理中最容易滋生腐败、引发腐败的环节、事例,提出了15条预防建议。

  法制课给与会税务干部、职工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他们表示:“韦局长的讲课给我们送来了防腐剂,我们一定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在本职岗位上做好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为都安今年12月15日县庆60周年送上一份厚礼”。

  (作者单位: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