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系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 首日“双代”工作运行平稳

01.05.2016  21:25

5月1日上午,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地税局成功代收广西第一笔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税款、顺利开出第一张增值税发票。广西地税系统其它征收单位也相继传来成功代征增值税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喜讯,标志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委托地税部门代征纳税人销售其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业务在广西全面顺利平稳进行,标志着税制转换顺利实现。

全区地税系统14个市全部均于2016年5月1日成功办理代征代开增值税业务,所有纳税人均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特别是大部分征收单位还利用凌晨加班成功办理业务。据统计,截至5月1日下午16时,全区地税系统共开出发票和税票894份,其中代开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增值税发票340份,票面金额合计6172.07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增值税普通发票322份),开具税票554份;共征收各项税款481.5万元,其中增值税128.7万元;共为纳税人减免税款885.3万元全区地税系统共代开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增值税发票340份,票面金额合计6172.07万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增值税普通发票322份;开具税票554份,共征收税款481.5万元,其中增值税128.7万元;共为纳税人减免税款885.3万元。目前广西地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均已有序地开展工作,委托代征代开工作运行平稳、秩序正常。(莫观华 耿凌艳 莫冬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