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系统10个单位获评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05.12.2014  06:52

广西新闻网 南宁12月4日(通讯员 黄皓)近日,全区地税系统有10个市县地税局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数量居于全区各部门之首。从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被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后,至此我区地税系统已有12个单位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命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命名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决定》,我区地税系统本次获得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命名的单位分别是:贵港市地税局、钦州市地税局、北海市地税局、防城港市地税局、百色市地税局、河池市地税局、贺州市地税局,以及柳城县地税局、天峨县地税局、宜州市地税局。

近年来,自治区地税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强化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为创建活动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强化创建工作考核评议和法制机构建设,组织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切实推动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以点带面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地税局在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始终坚持“紧扣一条主线、健全两项机制、强化三项措施、提升五项工作”的思路,将创建活动与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借创建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2010年-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等级,并被评为“2009年-2010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11-2012年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