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地税系统2016年行政管理类“业务大比武”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的意见》(税总发〔2015〕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2016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6〕38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区地税系统2016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地税发〔2016〕51号)精神以及“学习读书年”、“素质提高年”活动要求,结合全区地税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比武类别
行政管理类业务大比武分为人力资源岗、财务管理岗和政务管理岗三个子类。
二、选拔表彰名额
行政管理类业务大比武选拔表彰“岗位能手”30名、“专业骨干”5名,“专业骨干”从“岗位能手”中产生。其中,人力资源岗“岗位能手”12名、“专业骨干”2名,财务管理岗“岗位能手”6名、“专业骨干”1名,政务管理岗“岗位能手”12名、“专业骨干”2名。
三、参加人员和名额分配
行政管理类业务大比武活动按岗位职能对口原则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岗原则上限从事人事(离退休工作)、教育培训(基层工作)、纪检监察和党团工青妇工作岗位人员参加;财务管理岗原则上限从事财务管理、督察内审工作岗位人员参加;政务管理岗原则上限办公室(综合科、股)、绩效办、税科所、机关服务中心工作岗位人员参加。市、县(区)地税局班子成员和基层分局(所)长按照分管工作,可选择相关子类参加。
按照“参加比武的人员与分配名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1”和“按照随机抽签和组织推荐2:8的比例确定人选”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按不低于5:1的比例安排参加比武人员,并按2:8的比例,采取随机抽签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确定人选。各市地税局参加人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区局局内有关单位、钦州保税港区地税局、各片区稽查局不作名额限制,自愿报名参加。
四、比武方式
采取“笔试+业绩评审”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人力资源岗、财务管理岗和政务管理岗三个子类分别命题和考试,满分100分。业绩评审由各子类相关处室分别组建评审委员会,结合笔试答题情况、一贯表现、工作业绩、岗位贡献等因素综合进行打分,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业绩评审得分占40%的比例计算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比武名次。其中,人力资源岗取前12名授予“岗位能手”称号,第1-2名另外授予“专业骨干”称号;财务管理岗取前6名授予“岗位能手”称号,第1名另外授予“专业骨干”称号;政务管理岗取前12名授予“岗位能手”称号,第1-2名另外授予“专业骨干”称号。最后,从6名“专业骨干”中择优推荐1人代表广西地税系统参加国家税务总局业务比武。
五、比武内容
税务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和人力资源岗、财务管理岗、政务管理岗业务技能,以及干部的工作业绩和岗位贡献等。
六、组织分工
成立行政管理类业务大比武工作组,成员由办公室、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基层工作处)、监察室、巡视绩效办、税科所、机关服务中心组成。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子类根据分工安排具体负责命题、考试、评卷、评审等工作。其中,人力资源岗牵头处室为机关党委(基层工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监察室配合;财务管理岗牵头处室为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配合;政务管理岗牵头处室为办公室,巡视绩效办、税科所、机关服务中心配合。
七、工作安排
(一)2016年5月底前,印发全区地税系统2016年行政管理类业务大比武活动方案。
(二)2016年8月底前,各市、县(区)地税局和区局相关部门、直属单位自行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并做好组织推荐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
(三)2016年9月5日前,各市地税局按分配名额分别将组织推荐人员名单(附件2)、人力资源岗位和政务管理岗位全体人员名单(格式同附件2,用于随机抽签)报各相应子类牵头处室,区局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同时报送参加人员名单。
(四)2016年9月10日前,进行随机抽签并由牵头处室将抽取人选通知各市地税局。
(五)2016年9月15日前,以市地税局和区局相关部门、直属机构为单位,将参加人员的“个人岗位工作业绩”(格式详见附件3)统一报各子类牵头处室。
(六)2016年9月20日前,统一组织参加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在南宁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试卷评分、业绩评审和成绩统计排名,并将拟授予“专业骨干”、“岗位能手”称号人员名单和拟推荐参加国家税务总局业务大比武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地税局“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
八、工作要求
“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是健全人才梯次培养机制、提升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税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干部积极参加行政管理类练兵和比武活动,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