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做好气象预警预报
11.04.2017 21:42
本文来源: 气象
4月5日,自治区地质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气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方案》总结了2016 年地质灾害概况,分析地质灾害现状,预测2017 年地质灾害趋势,明确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重点工作任务等。其中,要求气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一是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主汛期自治区气象局要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水文水资源局联合开展自治区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二是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与地方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协作,充分利用山洪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的气象水文站点资料开展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易发区不留预警预报盲区。三是非汛期期间各地要根据天气及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四是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广播电台、新闻报社等媒体部门联系,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率,将预警信息提前和及时向社会公众、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村屯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确保预报预警全覆盖。
《方案》还要求气象等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各级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增强工作主动性,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防灾减灾工作顺利进行。(文/韩嘉乐)
本文来源: 气象
11.04.2017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