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

29.10.2015  10:24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宁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二批)的通知》(南府发[2015]24号),公布了包括南宁市地震局在内的共35个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南宁市地震局此次经审定公布的保留的权力事项共13项,包括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奖励4项;经审定保留的责任事项6项,具体工作内容23项。

  经审定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南宁市地震局将严格按照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首府地震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依法推进首府城市防震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