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政厅今年将地震风险纳入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

12.06.2015  19:58

    新华网南宁6月11日电(记者吴小康、何伟)记者从广西民政部门了解到,2015年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已正式启动,今年的农房保险工作一大变化是,将地震风险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据自治区民政厅介绍,今年农房保险的总保费由之前的1亿元增加至1.2亿元,参保农户受损得到的赔付额度相应有所增加,自然灾害导致农户主要居住房屋全损的,每户赔偿金额由1.5万元调整为1.8万元,单间全损赔偿金额由每间2500元调整为3000元。

    今年广西还将地震风险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今后农村住房因地震或地震诱发的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都由承保公司负责赔偿。

    为鼓励农户自愿参保,在今年的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合同中,设置了两个档次的保费标准供农户自愿选择投保,第一档每户投保2元,房屋因灾损坏每户最高赔付金额额外增加3000元,每间最高赔付额外增加500元;第二档每户投保5元,房屋因灾损坏最高赔付金额额外增加7500元,每间最高赔付额外增加125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