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均衡性转移支付分三级测算城区单独算账

26.07.2016  11:07

  自治区财政厅响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呼声,经过认真调查研究,2016年对全区整个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框架体系进行了重新修订,分为设区市本级、城区、县三级测算。 

   一是 客观性转移支付和绩效性转移支付均按照三级体系测算,覆盖范围更广,解决了城区反复要求单独测算的问题。 二是 三级体系之间既相互独立,又有一定联系。 三是 三级体系客观性转移支付均按照标准收支缺口和补助系数核定补助额,整体设计统一。 

  根据测算结果,37个城区中33个纳入补助范围,其中,24个新增纳入补助范围。城区补助总额17.18亿元,比上年增加5.74亿元,增长50.2%,占总补助额的7.3%,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对城区的支持力度,尤其对部分县改区、农业型城区缓解收支压力,保障人员经费发放,推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转移支付是调节地区间财力差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其中,规模最大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对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区现行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是2005年改革和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确定的,在实施的11年中,自治区财政每年根据政策调整及市县财政运行情况进行修改完善,但仍然保持了2005年设计的基本框架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结构、补短板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近年来市县财政运行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原有的均衡性转移支付体系难以充分适应和体现形势发展及实际需要,因此重新构建我区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体系十分必要。 

 

信息报送:预算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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