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农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2017年筹资工作圆满完成

17.03.2017  17:36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武鸣区已于2016年12月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统一由人社部门运行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由卫计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制度与人社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将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在保障待遇方面将逐步统一,并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就医更方便,保障更有力。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600元/人.年,2017农村居民参保人数58.66万人,2017年总筹集资金35196万元,目前到位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718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4741万元,城区本级安排资金1760万元,个个缴费8827万元,共计33046万元。截至2017年3月5日,城区农村居民参保人数为58.84万人,圆满完成年度指标任务。我局将协同人社部门做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测算、汇总、申报工作,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补助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参保农民医疗保障待遇,切实减轻广大农民群众因疾病带来的负担。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武鸣区已于2016年12月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统一由人社部门运行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由卫计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制度与人社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将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在保障待遇方面将逐步统一,并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就医更方便,保障更有力。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600元/人.年,2017农村居民参保人数58.66万人,2017年总筹集资金35196万元,目前到位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718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4741万元,城区本级安排资金1760万元,个个缴费8827万元,共计33046万元。截至2017年3月5日,城区农村居民参保人数为58.84万人,圆满完成年度指标任务。我局将协同人社部门做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测算、汇总、申报工作,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补助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参保农民医疗保障待遇,切实减轻广大农民群众因疾病带来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