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三年位居广西首位
本报港口讯(记者 韦佐 通讯员 陈国) 1月16日,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2016年,我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在广西14个地级市中名列第一。2014、2015、2016年连续3年位居广西首位。
连续3年位居广西首位,这是市委、市政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部门进行重点行业领域环境整治及规范城市管理的结果。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日趋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京津冀等多地出现的长时间、大范围雾霾天气,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要求通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
2013年以来,我市坚决贯彻实施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在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竭尽全力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多措并举、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提升,优良的城区空气质量已然成为我市一张靓丽名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当前大气环境状况,对该项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并亲自带队到一线开展调研活动,就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作出一系列明确指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城区空气质量改善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等等。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防城港市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并在人、财、装备等方面给予了最大限度的保障,有力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针对影响城区空气质量较为突出的道路扬尘、工地扬尘、燃煤企业烟气排放、机动车尾气、餐饮烧烤行业等重点领域,环保部门开展集中治理。一是扎实推进工业减排。特别是工业废气治理和燃煤小锅炉整治等重点方面,在辖区企业的积极配合下得到有序推进。其中,超额完成了70台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如期完成对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广西盛隆冶金、华晨矿业等多家企业烟气系统改造等等。二是狠抓扬尘治理。不断加强对码头、货场物流园、土方开挖工地以及城市周边采石场等开展扬尘污染整治,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大气法和广西新环保条例,依法关闭了一批环境影响严重又长期不按要求落实的企业单位。特别是我市针对重污染天气频发易发的秋冬季节,建立了应急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主要污染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针对垃圾随意焚烧和餐饮、烧烤油烟排放现象,环保部门进行规范管理,集中整治。我市参照发达省份先进地区成功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把城区餐饮、烧烤纳入城市管理体系,新建住宅区、居民楼内禁止建设餐饮项目,要求所有餐饮油烟必须经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引导散落街道的烧烤摊点统一规划集中经营,规范管理、配套建设油烟处理设施,对烧烤产生油烟集中收集统一处理达标排放。同时,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对随意焚烧生活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行为,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 编辑:韦仲达 作者:韦佐 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