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 政策"十四问"

29.10.2015  23:23

广西新闻网 南宁10月29日讯(记者 谭育邦)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展改革委等5个部门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薪酬、社会保险、继续教育等进行了规定,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盘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积极性。为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就《指导意见》作出解读。

一、《指导意见》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指哪些单位?

指导意见》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指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用编人员包括几类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编人员包括三类:一是原在编人员,二是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考核的新进人员,三是2011-2012年期间参加全区统一医改过渡考试或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由谁组织实施?

指导意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作了重新规定,将公开招聘权限由自治区或市级有关部门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计生、机构编制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哪些特殊政策?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中,对报考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一)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三)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四)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公开招聘“绿色通道”是指什么?

“绿色通道”是对具有特定条件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的公开招聘方式。招聘结果公开。

六、哪些人员可采取“绿色通道”的形式进行公开招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进行公开招聘:

1.对报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2.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赴各地参加医学院校举办的毕业生双向选择会时,对当场面试并确定签约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择业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全日制医学专业大学生,可以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结果公开。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含本、专科)毕业后履行协议到协议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报到后,由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