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司法局扎实推进“反家暴”工作并取得实效
春风和煦,阳光明媚。2016年3月1日是《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西乡塘区司法局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成员12家单位在民族广场联合举办的2016年广西《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暨“三八”妇女维权活动。同日,西乡塘区司法局也参加了城区在上尧街道陈西村举办的“拒绝暴力·共筑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采取文艺表演、游戏互动、有奖问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吸引了众多居民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我局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雨伞200把,并现场为一位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服务周到切实有效的法律帮助。
西乡塘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南宁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和城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反家庭暴力法》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建设。为加强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5年7月,由司法局局长任组长,两名司法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司法所、各有关部门组成为成员单位的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召开全局“反家庭暴力工作”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工作部署,明确了各成员部门、各司法所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二)加强学习培训,抓好队伍建设。一是组建专业维权队伍。我局组建了一支由法律援助中心、基层股、法宣股、公证处等部门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反家暴”维权队伍,同时还组建了一支由城区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40人的反家庭暴力志愿者队伍。10月19日-22日,我局选派2名司法所所长参加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官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举办的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专题培训班。二是组建大学生志愿者“反家暴”队伍。利用“彩虹桥行动”大平台,由35名大学生组成的大学生“反家暴”志愿者,走街串巷,入户入门开展“反家暴”法治宣传,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深得群众的好评。
(三)广泛发动宣传,增强全民意识。一是由司法局制作宣传资料、横幅、海报等,设点宣传,在西乡塘街道五里亭、石埠街道忠良村“美丽南方”、北湖街道唐山路社区等进行反家暴法治宣传活动。2015年12月8日,在北湖安居社区,我局参与由南宁市政法委举办的以“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活动,坚决抵制家庭暴力,坚决对家庭暴力说NO!二是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深入加大对反家庭暴力法律知识宣传,宣传期间设立法律援助宣传站、栏、点,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卡、图片等资料,并通过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反家暴”的长效性。2015年7月,我局在全城区11个司法所建立“家庭暴力人民调解点”,实施了家庭暴力人民调解点工作运行模式,制定了受理、处理、跟踪回访制度和家庭暴力零报告制度;为每个家庭暴力人民调解点印制了“家庭暴力信访登记簿”、“家庭暴力零报告登记表”;每个村(居)设立反家暴人民调解点认真做好家庭暴力受理、处理和登记工作,每月向司法所报送案件情况,司法所每个月对村(居)、本辖区家暴调解受理情况进行汇总,向城区司法局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家暴受理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保证家庭暴力案件得到及时调处和跟踪回访。辖区各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信访案件,及时上门进行调解和说服教育。
二、取得成效
(一)“反家暴”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我局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以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较大程度地转变了在一些群众中存在的“打老婆”“打小孩”不犯法的陈旧落后思想,广大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能力得到普遍提高,尤其是那些在家庭暴力中受到伤害的妇女、儿童已逐步懂得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反家暴”综合防治机制得到加强。婚姻家庭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通过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共同做好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古有“父之笃,兄弟睦,夫妻和,家之肥也。”,今有“家庭是心灵的港湾”。通过不断深入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保持家庭和睦相处,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