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确认我区再新增一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指定检验机构

27.05.2015  19:56

          近期,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70号),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和综合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新增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指定检验机构。截至目前,我区共有9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指定检验机构,我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检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