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要求
一、法律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意见》。
二、承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咨询、受理电话:0771-2628019
三、申办条件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须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才能从事经营活动,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能力;
(四)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相关技术人员:
1. 申请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的经营者应具备标准机房至少一个数字机架和20M带宽的电路,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和客服人员各不少于4名。
2. 申请经营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的经营者应具备至少20M带宽电路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和客服人员各不少于4名。
3. 申请经营呼叫中心业务的经营者设置坐席应不少于10个,业务人员应不少于20名。
(六)近三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1)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有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2)申请经营许可时提交虚假证明材料;
(3)违反规定被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区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分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先网上提交材料,待初审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先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s://tsm.miit.gov.cn ),通过用户注册的方式进入电信业务许可审批年检系统,提交电子文档申请材料,并定期登录系统关注审核情况,查看受理通知情况。
申请人在系统内收到受理通知后,按本要求“(二)提交纸质材料”中要求5日内将书面纸质材料递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务中心,之后,申请人应定期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接收审核反馈信息和审批结果。
(一) 网上提交材料(信息服务业务为例)
网上提交材料要求:根据申请的业务填写相应的表格,扫描件必须是彩色图片,图片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yte,按顺序上传。
信息服务业务表格
1.信息服务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专用表格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
a.申请经营业务简述(简述经营信息服务业务的具体情况,如网站拦目及主要内容,短消息分项及内容)。
b.业务实施计划(业务实施计划应分3至4个步骤,介绍业务开展的各个时间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及地域范围等计划安排)。
c. 服务设施建设计划(服务实施计划应分3至4个步骤,介绍开展客服平台建设的各个时间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安排)
(2)拟开展因特网信息服务(在拟开展的业务上打勾)
2.信息服务业务技术方案专用表格
(1)网络拓扑图上传(网站系统或短信系统的网络拓扑图)
(2)网络拓扑图及技术方案简要说明(应包括网络拓扑图各组成部分的功能作用的简要描述,技术实现方案的简要描述,要求技术人员填写。)
(3)主要设备清单(网络拓扑图中所用的设备清单)
3.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和年检环节信息安全专项审查的通知》(工信部保[2009]10号)、《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木马和僵尸网络监测与处置机制》、《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域名系统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系列标准的具体要求填写)
(1)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公司应成立信息安全管理小组,由公司领导牵头,各部门参与的组织要列出姓名职务,写出信息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2)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质(应配备信息安全管理人员2名)
(3)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对网站信息和短消息内容方面的管理责任制度)
(4)有害信息发现受理处置机制(对网站信息和短消息内容方面出现问题时的受理和处理流程)
(5)有害信息投诉受理处置机制(用户对网站信息和短消息内容投诉时的受理和处理流程)
(6)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对网站信息和短消息内容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投诉时的受理和处理流程)
(7)信息安全管理政策和业务培训制度(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这些政策的学习培训制度)
(8)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网络系统安全方面的管理责任制度,包括防病毒、防攻击、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系统瘫痪、数据严重损坏等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处理制度)
(9)网络安全防护制度(网络安全防护制度,制定硬件防护和软件防护制度,做到重要设备和系统软件备份,严防系统瘫痪等重大事故发生)
(10)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报告制度,有网络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11)有害信息发现和过滤技术手段(设立专人专岗,利用技术手段发现有害信息,建立有害信息过滤系统,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处理)
(12)用户日志留存所采用的技术手段(简要介绍用户日志留存所采用的技术手段)
(13)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简要介绍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
(14)安全联络员变动承诺(承诺安全联络员不轻易变动,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应当包括相应的公司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技术措施、服务标准。服务标准可查询《电信服务规范》)
5.信息服务业务依法经营承诺书(从系统下载对应业务的承诺书范本)
6.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
区内许可申请公共表格
1.真实性声明条款(从系统下载承诺书范本)。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信息表。
4.公司概况(列出公司成立时间、性质、注册资金、住所、股东构成、从业人员情况、部门设置及目前从事哪方面的业务等情况。)。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公司章程(需到工商局查询,取得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
7.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股权结构图分解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需要法人签字并盖公司印章及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和公司股东章程复印件)。
8.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和技术人员资质证书,技术人员要求3人以上)。
9.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
10.办公场地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房产证明。
11.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需到社保机构查询,取得加盖社保机构红章的社保证明,要求参保员工在4人以上)。
12.已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
13.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域名证书、网站接入商许可证等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
(二)提交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要求:申请区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明确经营的业务种类,提交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的所有表格材料打印件(要求加封面,文字选用4号仿宋字体,其它复印件要验原件和盖单位印章)。
1.基本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填写公司基本情况表(附件1)。
(3)申请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应提交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2)。
(4)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的所有表格材料。
2.申请下列业务还需提供的材料
(1)经营互联网新闻、电子公告、出版、教育、视听节目、游戏、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信息服务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获证后非经营性网站要转为经营性网站。申请材料:1.申请非经营性网站转经营性网站的报告(注明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号和许可证号);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或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的,应提交“网站备案系统”、“接入资源平台”、“机房安全”、“信息安全系统”评测合格报告。
(3)申请经营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的,应提交自有的或租用公用因特网网络资源列表及相关协议书,为国内用户定制因特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方案,管理因特网虚拟专用网的技术措施和监控手段。
五、办理许可证程序及时限
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程序及时限:
(一)自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审核员在系统完成对材料的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备完好的,发受理通知书;不齐备的,在系统发送补正要求,材料补齐后,再发受理通知书。
(二)发受理通知书后,我局在60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发不予批准决定书。
附件1:公司基本情况表
附件2: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附件3: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材料范本(部分)